用工要求 岗位名称:女话务员(法律事务所岗位); 法律服务事务所岗位(前期岗位培训在本公司培训合格后分配工作)。
岗位要求:1. 年龄35岁以下。2. 初中文化学历。3. 口齿清晰,能使用简单电脑操作。
薪资待遇:1. 基本工资:4500元。2. 月收入范围:8000-12000元。3. 加班费:平时工作日加班30元/小时,双休周末加班45/小时。4. 绩效工资:客户到访有奖励50元/个。5. 福利:长白班,8小时工作制,做五休二,饭贴补15元/顿,能配合加班,交上海社保。前期岗位培训合格后分配工作,培训期为一天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