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工要求 岗位名称:打磨工;
岗位要求:1. 有打磨抛光相关工作经验;2. 能吃苦耐劳;3. 能接受加班并服从分配。能接受工作调动或者灵活排班;要求能够长期坚持,对频繁变动者敬谢不敏。对综合工时和工资结算方式有清晰规定,需要遵守相应规则。要求具备基础的团队合作能力和适应能力,应对工作变化有相应的心态准备;薪资说明:基本工时薪资为每小时人民币三十二元(综合工时加班收入会有所提高),综合工资可达人民币一万元以上。做不满一星期没有工资,做不满一个月的按每小时三十元计算,辞工需要提前一个礼拜告知,不按规定辞工的将扣除三天工资。提供免费工作餐。工作地点在上海上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