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工要求 岗位名称:清场人员(打杂)、瓦工、勤杂工、搬家工、电焊工;附近小厂工人(岗位1、岗位2)。岗位要求(清场人员(打杂)):1. 工作时间早6:00集合,工作时长约8-9小时。2. 工作内容打杂,下班时间较早。3. 提供食宿,车辆接送。薪资待遇(清场人员(打杂)):150元/天。岗位要求(瓦工):1. 工作经验熟练。2. 工作时间早6:00集合,提供食宿,车辆接送。薪资待遇(瓦工):220元/天。岗位要求(勤杂工):1. 协助大师傅完成相关工作。2. 工作时间早6:30左右随时安排。3. 提供食宿。薪资待遇(勤杂工):150元/天。岗位要求(搬家工):1. 工作时间早6:50坐车。2. 提供食宿。薪资待遇(搬家工):150元/天。岗位要求(电焊工):1. 电焊手艺熟练。2. 能自己下料。3. 工作时间7:10坐车。薪资待遇(电焊工):220元/天提供食宿。岗位要求(附近小厂工人-岗位1):1. 工作时间早7:00坐车。2. 工作内容不明(可能涉及牙膏生产或广元相关工作)。3. 提供食宿。薪资待遇(附近小厂工人-岗位1):日结工资160元。岗位要求(附近小厂工人-岗位2):工作内容不明(可能涉及广元相关工作),工作时间早7:40到厂门口,女性优先且多名。薪资待遇(附近小厂工人-岗位2):日结工资180元,提供食宿,下班时间晚,在晚上八点之后下班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