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工要求 岗位名称:电子配件厂员工;
岗位要求:1. 眼不花,能识字;2. 会背身份证号(接受临时身份证,不接受消磁和造假身份信息);3. 年龄在45岁以上(性别不限)。
薪资待遇:1. 员工工资为每小时计算,具体金额未给出;2. 每月工时约300小时;3. 商保费用为每月100元;4. 每月28号发薪,工资范围在5500-7000元。工作说明:入职后3天开始享受免费工作餐;住宿为6-8人间,水电均摊;宿舍配备有空调、淋浴、卫生间等优越设施;订单稳定。非光学部门员工薪资降低1元;未满月离职需支付体检费及厂服费用各50元;离职一个月后可返厂,自离则无工资和费用;补办离职无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