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工要求 岗位名称:生活用品厂工人(主要生产牙签、牙刷、湿巾等);
岗位要求:1. 年龄在18-45岁之间(个别超龄需提前报备,女工为主,男工少量)2. 识字,视力好,无色盲3. 根据厂里需求分配车间,工作轻松
薪资待遇:1. 员工点对点工资240元/天或22元/时,工资根据工作时间计算,不满或超出11小时按20元/小时记薪2. 月综合薪资在6500-7300元左右3. 商业保险80元/月4. 每月25号发薪其他注意事项:做不满77小时,自离或旷工离职无工资无费用;不满月离职利润降一元。根据不同生产部门,需自备相应的银行卡(农行卡、中国银行卡或建行卡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