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工要求 岗位名称:电子厂操作员(手工组装岗位); 电子厂夜班操作员。
岗位要求:1. 年龄在18至40岁之间;2. 适应长时间工作的手工组装岗位,负责机器上下料,可以在车间来回走动;3. 接受不同的工作安排,包括白班和夜班,工作时间为两班倒,工作时间至少需连续做满十天。
薪资待遇:白班每小时薪资为人民币二十元,夜班每小时薪资为人民币二十一元。免费工作餐及宵夜提供,正常加班可保证月薪在人民币六千五百元至八千元的范围内变动,不满月按照每小时人民币十八元结算薪资。(每月扣除商业保险费用人民币六十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