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工要求 岗位名称:电子厂员工(多个岗位);
岗位要求:1. 年龄:18-48周岁,男女不限;2. 可接收少数民族;3. 工期6个月,员工工作至2月28日。
薪资待遇:1. 时薪:9月至12月工资为29元/小时,其中夫妻间工资可能有所不同;2. 基础工资:21元/小时;3. 包含餐补及所有津贴,超出个税部分需缴纳;4. 每月15号发放保底基础薪资,奖金和返费另计;5. 不在职时只发放保底薪资21元/小时;6. 基础工资外的奖金和返费需扣除6%的管理服务费;7. 旷离后需补办手续后发放薪资;8. 入职时缴纳100元机票押金,离职时退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