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厂普工长春市

发布时间:2024-09-11 15:18:12
先生
100元/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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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工要求
岗位名称:食品加工厂工人(扒苞米、插苞米浆、制作苞米饼岗位); 岗位要求:1. 年龄50岁以下;2. 不能留长指甲、做美甲或涂抹指甲油;3. 不能佩戴金银首饰或项链。 薪资待遇:日薪100元,工资日结。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至晚上5点,车接车送,中午提供饭食。工作地点位于陈家店食品产业园(长春农安)。
先生
180****6951
工作地址
长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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