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工要求 岗位名称:1. 各专业主值(锅炉、电气、汽机、燃机、化水);2. 副职(燃机、汽机、锅炉);3. 巡检(锅炉、汽机);4. 生产运行负责人;5. 安全专工;6. 值长;7. 各专业专工(锅炉及汽机、电气、燃机、化水);8. 化验人员。
岗位要求:1. 燃机电厂经验;2. 具有相关岗位或专业经验;3. 持有相关证书(如安全员证)。薪资待遇(税后):1. 各专业主值:9000-10500;2. 副职:7000-7500;3. 巡检:5000-6000;4. 生产运行负责人:12000-13000;5. 安全专工:7000-7500;6. 值长:11000-12000;7. 各专业专工:10000-11000;8. 化验人员:7000-8000。有意者请先发送简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