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甲师惠州市

发布时间:2024-05-21 15:32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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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工要求
岗位名称:景点接待员 剧场接待员 岗位要求: 1.18-35周岁,身体健康 2.无夸张染发美甲与外露纹身 3.可提供实习证明和第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。 薪资待遇:可达4500元/月,可预支 包工作餐,提供住宿。;电话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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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****0625
工作地址
广东省 惠州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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